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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用鱼油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03-12-29 14:17:00
文档简介: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饲用鱼油”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请示》(闽国税发〔2003〕214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饲用鱼油是鱼粉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主要用于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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