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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峡电站电力产品增值税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2-02-04 14:27:00
文档简介: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会议精神,现就三峡电站电力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三峡电站自发电之日起,其对外销售的电力产品按照增值税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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