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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95-04-27 11:28:00
文档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从1995年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在5年内分期抵扣的决定,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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