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保险企业非寿险业务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可免税
发布时间:  2007-10-18 09:01:00
文档简介: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明确,保险企业非寿险业务在本期依据保险精算结果计算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大于上期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余额部分,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