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九项税收优惠政策: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免征三年所得税
发布时间:  2005-04-26 11:04:00
文档简介:  为推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公布若干支持文化发展的税收政策。 其中,对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