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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对微利、亏损企业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征免规定
发布时间:  2003-09-10 00:00:00
文档简介:  微利、亏损企业记载资金的账簿,第一次贴花数额较大,难以承担的,经当地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允许在三年内分次贴足印花。 (冀税二字[1988]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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