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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继续免征印花税
发布时间:  2005-03-31 14:20:00
文档简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税[2004]173号文决定,自2003年1月1日起,继续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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