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其他免税规定
发布时间:  2003-09-10 00:00:00
文档简介:  (一)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上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的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