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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江苏原福利企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
发布时间:  2007-09-26 17:00:00
文档简介:  日前,针对原福利企业如何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问题,江苏国税发布《通知》(苏国税发[2007]148号)进行了明确。 《通知》明确,2007年7月1日前已享受原福利企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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