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珠江工业园投资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  2007-08-01 08:22:00
文档简介:  企业自开业投产3年内,交纳的增值税返还企业镇内留成部分的50%(即6.25%,下同),3年期满后的第二个3年内,企业每年交纳的增值税比上年新增加部分,镇内留成部分全部返还给企业。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