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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从今年起 辽宁省个人捐赠职教可享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  2006-10-11 14:30:00
文档简介:  从今年起,我省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职业教育的捐赠,比照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的有关规定,准予在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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