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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特区的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  2005-11-16 15:12:00
文档简介:  一、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1.所得税 (1)特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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