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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1-07-30 16:18:00
文档简介:  海关总署: 为支持引进和推广良种,加强物种资源保护,丰富我国动植物资源,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林业,经国务院批准,在2005年底以前,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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