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 [失效]
发布时间:  1998-02-09 13:59:00
文档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了解决税制改革中遗留的对签订合同的外汇借款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