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技术中心等继续享受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1-07-12 11:46:00
文档简介: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1年1月1日起,下列科学研究机构继续执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国函[1997]3号): 1、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