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出口退税免予提供增值税(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97-06-20 14:55:00
文档简介:  上海市、福建省、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近据上海、福建、山西等地国家税务局反映,由于黄金、白银属于特殊商品,实行由人民银行统一调拨、配售,其应纳增值税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