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税务总局免征石化业部分油品消费税
发布时间:  2005-06-27 09:56:00
文档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对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石脑油和溶剂油,凡属于列入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年度核发的生产、供应计划内的部分,不征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核准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