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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征收管理:纳税地点
发布时间:  2001-03-14 00:00:00
文档简介:  一、纳税地点 (一)基本规定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摘自《营业税暂行条例》) 2、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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