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外国投资公司代表机构界定征免税的原则有何规定?
发布时间:  2000-09-22 00:00:00
文档简介:  外国投资公司在我国设立的代表机构,为本公司在我国寻找合资或合作项目所从事各项联络、准备、咨询等工作,可不界定为应税业务活动。 外国投资公司在我国设立的代表机构,如果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