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全国人大法工委对《关于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开展打击走私工作中急待解决的问题的报告》的批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91-04-05 00:00:00
文档简介: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 现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90]227号关于公安、工商等部门走私案件处理权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 一九九一年四月五日 法工委发文[90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