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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海关总署关于部分日本、韩国企业在不锈钢冷轧薄板反倾销措施中的权利义务发生变更
发布时间:  2007-08-10 14:58:00
文档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6年4月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商务部、海关总署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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