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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21号(关于部分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产品不征收出口关税)
发布时间:  2008-03-31 15:52:00
文档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8年2月15日起,对部分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产品不征收出口关税。 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境内区外进入所有海关特殊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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