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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69号
发布时间:  2009-10-30 09:07:00
文档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对进口粗铜中所含的黄金价值部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非黄金价值部分仍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享受上述进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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