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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2002):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第三十七章--照相及电影用品
发布时间:  2002-05-30 00:00:00
文档简介:  注释: 一、本章不包括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化合物,但下列注释二(一)、(二)所述物品除外。 二、税号36.06所称“易燃材料制品”,只适用于: (一)聚乙醛、六甲撑四胺及类似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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