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财政部关于调整代理发行2009年吉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黑龙江省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时间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7-10 09:35:00
文档简介: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9年记账式贴现(十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