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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十四五”期间继续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3-02 19:39:39
文档简介:  浙财综〔 2021 〕 6 号 成文日期 : 2021-2-7 为继续推动企业减负担降成本,不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全省各地继续暂停向企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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