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问: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是否需要交给购买方
发布时间:  2020-09-02 21:51:32
文档简介: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47 号 ) 的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填写信息表,在填开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