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问:2020年职工社保个人部分缴费基数是否可以继续使用2019年的标准
发布时间:  2020-09-02 21:39:34
文档简介: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 2020 〕 49 号)规定:三、各省 2020 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