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小型微利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如何实操
发布时间:  2020-06-17 00:00:00
文档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于5月19日发布2020年第10号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文件阅读 一、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