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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人社部发[2020]11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2-21 00:00:00
文档简介:  自2020年2月起,各 ⒆灾吻、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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