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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施行日,将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准则第十九条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其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如何处理?该权益工具投资原
发布时间:  2020-01-04 00:00:00
文档简介:  问: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施行日,将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准则第十九条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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