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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对于因发行永续债支付的利息,其会计处理是否一定与税收处理一致?
发布时间:  2020-01-04 00:00:00
文档简介:  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对于因发行永续债支付的利息,其会计处理是否一定与税收处理一致? 答:根据金融工具列报准则第七条,发行永续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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