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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股权全部转让但土地使用权属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案
发布时间:  2019-11-07 00:00:00
文档简介:  编者按: 根据 财税〔2018〕17号 第九条规定,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目前,以转让股权的方式间接转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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