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竞得法院拍卖资产 替被拍卖方缴的税能否列支
发布时间:  2019-08-06 00:00:00
文档简介:  核心观点 文章认为,买受人取得法院拍卖资产需替资产出售人承担的税费,根据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是一种捆绑支出,是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应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