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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4月1日以后设立的纳税人,计算增量留抵税额如何做
发布时间:  2019-07-18 11:55:00
文档简介:  问:2019年4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纳税人,如何计算增量留抵税额?答:《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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