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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增值税“加计抵减”来去有踪迹
发布时间:  2019-03-25 00:00:00
文档简介:  在《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的七条明确: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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