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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从无罪案例看违反税务行政前置程序而不构成逃税罪的认定
发布时间:  2019-01-14 00:00:00
文档简介: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规定: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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