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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个税六类专项附加扣除(扣除项目、扣除标准、预扣清缴)及新规七大亮点
发布时间:  2018-12-21 00:00:00
文档简介:  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纳税人主动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交相关信息,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且应当及时报送税务机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亦应当主动、及时提交变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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