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是不是取消了固定期限
发布时间:  2018-07-30 20:37:10
文档简介: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 2017 〕 103 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取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税务机关不再按照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