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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2018年6月29日公布)
发布时间:  2018-07-11 06:57:57
文档简介:  一、 将第一条修改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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