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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销售货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如何确定销售额
发布时间:  2018-03-21 11:25:00
文档简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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