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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原因行为消灭,已纳税款何去何从?——从两则案例看征税行为的无因性
发布时间:  2018-03-15 00:00:00
文档简介:  编者按:传统民法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其意义在于突出无因行为的无因属性,无因行为不受原因行为效力的影响,纵使原因关系无效或被撤销仍然产生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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