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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问:购买方已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需要将发票的相关联次退还给销售方吗
发布时间:  2018-03-13 21:35:16
文档简介: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的通知》(国税发〔 2006 〕 156 号)第二十五条: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 (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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