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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因未开具专用发票,购买方要求赔偿税额获得法院支持
发布时间:  2018-03-05 00:00:00
文档简介: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5)金婺商初字第2138号 原告:浙江富玉宝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旭东。 委托代理人:李晓强。 委托代理人:曹伟芬。 被告:浙江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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