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买一赠一”并非视同销售,企业未按税法规定做,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18-01-16 00:00:00
文档简介:  国税函[2008]875号文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可是人家企业会计处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