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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建筑工地搭建临时建筑的涉税处理
发布时间:  2017-12-13 00:00:00
文档简介:  一、增值税处理: 1、可一次性抵扣,不用分期。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规定,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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