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税总2017年37号公告学习笔记之三:扣缴义务人负担非居民税款的换算
发布时间:  2017-11-02 00:00:00
文档简介:  七、扣缴义务人负担非居民税款的处理 37 号公告与原24号文新旧对比 24 号文 37 号公告原文 第八条 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 应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