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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认定为“善意取得的虚开发票”,补缴税金后加收滞纳金合理么?
发布时间:  2017-10-24 00:00:00
文档简介: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不适用该条“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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