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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农产品抵扣并非“扣除力度不变”——凭证不同扣除力度不同
发布时间:  2017-10-18 00:00:00
文档简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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