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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跨地区成立非法人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哪里
发布时间:  2017-09-18 16:25:00
文档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规定: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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